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3-10 18:19:47

  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加大城乡社区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力度,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要求,立足随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在构建和谐稳定社会中的基础作用,加强专业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大力开发社会工作岗位,探索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组织精心运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发展格局,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建设新时代“幸福随州”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按照建设一支“数量较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要求,逐步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发政策法规体系;加大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普及力度,大规模开展专业培训;加强社会工作职业道德建设,推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大幅度提高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大力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积极培育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力争 5 年内,全市社会工作者总量达到 3000 人,具有初级以上职业水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 600 人以上;在公益性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开发社会工作岗位 600 个;每年实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不少于 20 个,培育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10 家,建立 1 个市级社会工作人才(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 6 个县(市、区)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实训基地。在全市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结构、能力素质与随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重点内容(一)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加大社会工作社会化的力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创办公益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已成立的民办服务机构要向规模化、综合化方向发展,面向城乡基层社区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公益创投、补贴奖励、提供场所、减免费用等多种方式,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启动成立和初期运营。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面向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放公共和社会资源,支持其以社区为平台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二)加快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各地要以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等为依托,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实训基地。加快市级社会工作人才孵化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孵化、扶持一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服务。(三)完善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制度。努力造就一批能够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来解决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问题的专业人才。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社会工作人员通过考试取得社会工作专业资格,由人社部门颁发相应职业水平证书,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进入全市社会工作人才数据库。依托社会工作人才(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千人培训工程”,通过选送进修、短期培训、交流合作等方式,重点对本市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进行轮训,提高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广泛发动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社区及社会组织的从业人员、社会各类有志于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知识的社会工作人才。对社会工作机构负责人进行定期轮训,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外出考察等措施,提高管理水平,丰富专业知识。(四)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岗位设置及薪酬待遇保障机制。加大岗位开发的力度,以按需设岗、因岗定责、以事论才的原则,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重点在社区服务、社会福利、居家养老、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区矫正、残疾人服务、家庭服务、青少年教育等领域,有计划、有步骤地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采取吸纳引进专业人才和提升转换存量人才相结合的办法,合理配置社会工作人才,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各级民政、司法、人社、卫计、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系统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比例不低于 10%。突出城乡社区和社会工作机构吸纳社会工作人才的主体作用,县(市、区)要以社区为重点,按照“一社区一社工”的标准,开发设置或购买社会工作岗位。科学设置社会工作人才岗位等级、职位结构比例。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要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设置,社区和公益性社会组织专业技术职位的设置,可在全市社会工作岗位开发总量结构比例的范围内设置。全面落实社会工作人才薪酬待遇,在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享受其所在单位同职级专业技术人员工资薪酬,对社区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按社区工作者报酬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公益性社会组织中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资格与岗位薪酬挂钩的分配收入制度,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薪酬最低标准。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对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优先纳入“两委”班子人选。(五)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激励制度。执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一次性补贴制度,凡当年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在民政部门完成登记备案,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补贴。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补贴 1000 元,获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补贴 3000 元,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补贴 5000 元。对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及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每 3 年开展一次“随州市优秀社会工作人才”评定,给予一定资助,进入市级人才库。(六)打造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相关单位要按照“一领域一项目”的原则,合理设计制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计划书。市、县(市、区)社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论证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所需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适当补助。开展“全市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选活动,对评估为优秀的项目,给予一定资金补助。补助资金来源为各级财政统筹安排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
四、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支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有领导主抓、有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加大资金投入。各地要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财政支持机制。拓宽社会融资渠道,整合服务项目,提高财政资金投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市、县(市、区)民政局要加大彩票公益金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每年安排不少于 50 万元福彩公益金,用于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社工人才培养培训、表彰奖励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发展资助等。(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社会工作人才在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社会工作、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良好氛围,增强社会各界对社会工作服务的认同和支持。(四)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信息披露、专业督导、服务评估、行业自律、继续教育、违纪处置、职业道德规范等配套制度,制定行业服务和管理标准,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政策支撑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开展“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
下一篇:5年探索种出“菌中之王”

版权所有:中共随州市委组织部 
网站维护:随州市委组织部电教中心 炎帝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