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工作方案、发布招生简章——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召集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由高职院校拟出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并对外发布招生简章。(责任单位:市州组织部门、市州农业部门、市州教育考试部门、高职院校,时限:2019年1月31日)
2.宣传动员、发布考试大纲——①由市委组织部召集各县市区召开宣传动员会,各县市区组织部通过辖区乡镇、街办、村委会组织委员进行招生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报名。(责任单位: 市州、县(市区)组织部门)②高职院校根据湖北省单独招生考试办法制定“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和考试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高职院校、县市区组织部门)(时限:2019年1月31日)
3.资格审查——①各地组织委员将拟报名名单及材料报当地县市区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初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最后将名单及材料交市委组织部汇总复查。(责任单位: 县市区组织部门)②市委组织部将审查通过的名单及材料移交市考试院进行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确定最终报名考试名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门、市州教育考试部门)(时限:2019年2月28日)
4.准考证发放——高职院校根据市委组织部、市考试院提供的报名名单,制作准考证,发给各县市区组织部,由各县市区发给各辖区考生。(责任单位:高职院校、县市区组织部门,时限:2019年3月20日)
5.单独招生考试——由各县市区组织部带队,带领辖区考生到高职院校进行考试。(责任单位:高职院校、县市区组织部门,时限:2019年3月31日)
6.成绩发布——考试结束后,高职院校参照单招流程,进行阅卷、汇总成绩,在高职院校招生网上开通网上成绩查询,并将成绩交市委组织部备案。(责任单位:高职院校,时限:2019年3月31日)
7.录取名单确认——高职院校根据“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确认拟录取名单,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责任单位:高职院校,时限:2019年4月15日)
8.录取公示——高职院校将拟录取名单在高职院校招生网上公示一周。(责任单位:高职院校,时限:2019年4月15日)
9.高考报名——高职院校将拟录取名单交辖区教育考试机构集中组织报名。市考试院联系省考试院,开通网上高考报名系统,指导该批考生完成高考报名及体检。(责任单位: 市州教育考试部门、高职院校、县市区组织部门、省教育考试院,时限:2019年4月30日)
10.省招办公示——高职院校将完成高考报名的拟录取名单及数据上报省招办,省招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责任单位: 高职院校、省招办,时限:2019年5月)
11.网上录取——根据湖北省高考录取工作流程,按照省招办要求,办理网上录取手续。(责任单位:高职院校、省招办,时限:2019年8月)
12.通知书发放——高职院校根据省招办公示的录取名单,将制作好的录取通知书寄送给各县市区组织部,由各县市区通知考生领取录取通知书。(责任单位:高职院校、县市区组织部门,时限:2019年8月)
13、省直部门联系人:
省委组织部
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柯枫英 027-87661005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张兵 027-87328043
省招办 朱昌斌 027-87328131
省教育考试院 彭晖 027-62220280
省“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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