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破除人才评价“中梗阻”
来源:《中国人才》杂志      发布时间:2025-01-26 16:44:42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强调:“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使用和激励人才的重要方式。进入新发展阶段,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新质生产力快速发展,现有的人才评价模式遇到各类掣肘,客观上要求进一步健全人才评价标准、规范人才评价方式、用好人才评价结果,推动人才评价体系更加适应新发展需要。

健全人才评价标准。开展科学的人才评价,关键要有科学的评价标准。当前,科研赛道逐步细化、拓展、延伸,新业态、新工种不断涌现,人才队伍的结构、素质等发生巨大变化。但一些地方人才评价标准仍旧单一、手段趋同,科学实效的评价标准还难以建立。适应发展新形势,要大力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等不良倾向,注重人才的创新能力、工作实效等多方面综合表现,既要看成果的原创性、科学价值,也要看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统筹共通性与特殊性、水平业绩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等相结合,加快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要尊重人才个性化、多样化、细分化特点,大幅提高创新质量、成果实效等评价比重,结合不同专业特点、不同岗位职责、不同研究领域,分门别类设立差异化人才评价指标,推动形成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让人才评价更加精准有效。

规范人才评价方式。高效便捷的人才评价方式,有利于人才的集聚和培育。但部分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评价主体单一、评价程序固化、评价方式滞后等问题,尤其“一套流程用到底”“3分钟定高下”等方式阻碍人才脱颖而出。面对新形势新问题,要探索更为开放灵活的评价方式,坚持因地制宜、因时而异、因人施策,给予科研机构更大人才评价考核权,破除“一把尺子量到底”“一锤定音”等不良做法,持续完善人才评价模式。要拓宽人才评价渠道,丰富人才评价主体,突出业内同行评价,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建立多层次、多元化人才评价模式。要尊重和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注重个人评价和团队评价、短期评价和长期评价、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等相结合,建立人才评价动态调整机制,分类设置评价考核周期,不断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公信力。  

用好人才评价结果。人才评价是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使用人才,但部分地方过度将评价结果与人才项目审批、奖励使用、资源保障等相挂钩,极易造成“马太效应”。破除人才评价“中阻梗”,必须正确使用人才评价结果,理性对待各类人才荣誉称号,加快转变人才评价与物质利益、资源条件等过度挂钩的恶性循环和逻辑悖论,让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和荣誉性。大力破除“官本位”、行政化管理方式,减少对人才评价本身的干预,建立健全人才荣誉称号退出、收回和问责机制,强化评价专家责任和信誉制度建设,不断提升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持续打破帽子偏见、职称偏见,弱化人才评价结果与地方绩效考核的关联程度,营造公平公正的评比环境,使结果更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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