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与探索】教育科技人才改革协同发力 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
来源:《中国人才》杂志2024年第8期      发布时间:2024-10-08 09:27:00

创新决胜未来,改革关乎国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进行专章部署。如何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编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擘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举措,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其中,《决定》对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作出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和创新驱动关联本质和内在规律的深刻洞察,充分体现了以改革促创新谋发展的鲜明导向和工作路径。

以升维性改革思路破题——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

《决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坚持向改革要发展活力,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目标,统筹部署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最终落脚在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上面。这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是一以贯之的。

党的十八大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过两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2003年第一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召开,明确提出了“党管人才”、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强调“深化人才体制改革”“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形成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2010年第二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确定了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并提出“四个优先”要求,其中包括“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会议颁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明确推进实施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和10项重大人才政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人才工作推进或成就大多是通过局部性、条线化政策创新推动点点线线层面的局域性人才工作改革来实现的,而不是通过系统性体制机制改革和法治建设实现的,我们更多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通过点上先行先试,进而推动局部扩展、局部复制,这是一个自下向上的改革破题模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改革突进深水区,逐步实现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改革路线转变。其中,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这启动了人才制度层面上的实质性改革步伐。在以往自下向上的改革探索实践中,大家逐渐意识到很多政策创新推行到一定程度就难以再有突破或提升效果,再往前走就会遇到体制机制上的相关壁垒。因此,党中央开始对全面深化改革开展顶层设计,在更高层面上采取了自上而下的改革路线,通过调整中央和国家层面相关部委职能职责以及优化相关工作运行机制,为进一步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破题。

2016年9月,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部署和指导下,《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出台,这是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人才工作要求的具体细化和落实部署,标志着我国进入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整体性改革的新阶段。

发布《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之后,以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为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等有了一些较为显著的新变化。比如,针对原来“用人的不评人、评上的用不上”“基层一线人才晋升通道狭窄”“人才评价与产业发展实际脱节”等问题,开始分层分类分行业推进各职称系列改革、推动“破四唯”“立新标”、向用人主体下放职称评审自主权、建立“基层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为拔尖创新人才建立绿色晋升通道等制度层面上的创新。

2021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指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破’得不够、‘立’得也不够,既有中国特色又有国际竞争比较优势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还没真正建立。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多年困扰、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最后一公里”尚未落地,一些关键事项和协同式改革议题在操作层面尚未使广大人才群体有“获得感”和“参与感”。

人才工作是有规律的。人才工作没有自己完全独立、封闭的问题解决空间和职能领域,其本身具有渗透性、贯穿性,贯穿于经济工作,也贯穿科技领域、教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最后一公里”没落地,其重要原因就在于教育科技人才没有实现一体化协同。

当前,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党的二十大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作出统筹安排、一体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作出深化部署,并统一于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既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才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盼,也表明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其中还存在不少制度性弱项和短板。

“三位一体”改革,是党中央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针对影响国家创新整体效能的各种问题,给出的升维性改革思路和解决方案。这有利于在更高格局上推动改革破题,打破中央和国家相关部门职责边界和功能藩篱,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产业等相关领域集体动员、联动布局、协同规划、一体考核,进而在中央和国家层面建立一种打破部门利益的总体协同系统,最终实现实质性“四链”融合。

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但我们还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尤其是创新能力还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需要最大限度激发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所蕴藏的巨大潜能,有力推动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生产力形态的大跨越大发展,走出一条从人才强、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创新驱动发展、人才驱动发展之路。

——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

《决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中心工作一直是经济工作。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要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导引,推动教育、科技、人才领域各种资源的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夯实中国式现代化动力基础提供支撑。

——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要坚持系统集成

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不是单个部门也不是单一系统可以解决的问题,需要坚持系统集成,以更高站位聚焦重点、集中力量进行阵地攻克。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要做到一体化目标对标、一体化统筹协同、一体化参与攻坚。

一体化目标对标,就是把各个领域改革目标统一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战略目标上,各个领域要有更高的政治站位,不能以各自领域内小目标去推进工作、推动改革。

一体化统筹协同,就是要从体制机制上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教育领域改革要围绕成为人才自主培养和“大师”培育主阵地,以科技发展、产业变革、国家战略需求为牵引改革学科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以教育之强成就人才之强,赋能科技之强。科技领域改革要围绕制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最紧迫的关键问题改革攻坚,实现重大科研任务布局和发展高质量教育、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有机结合。人才领域改革,要围绕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畅通人才引育留用的体制机制性梗阻,打造有利于人才发展创新的良好环境,更好支撑科教发展、创新突破。

一体化参与攻坚,就是要整体动员教育科技人才领域各类主体、各类资源一体化参与到国家重大战略落地、国家重大项目攻关和国家重点科技平台基地建设中去,通过有组织的科研,利用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实现综合性集成电路芯片、操作系统、先进工业软件、航空钢材、扫描电镜等一系列“卡脖子”问题的工程和技术攻克。要进一步协同体制内外创新主体和创新力量,实现国家战略和市场主体互动发展的“双赢”融合。

——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要突出问题导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从2012年的第三十四位上升到2023年的第十二位,研发经费跃居全球第二,研发人员、高水平论文、发明专利多年位居世界前列,但对标“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这个目标,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比如教育领域存在高校人才培养与产业、行业和领域发展实际相脱节的问题,导致人力资源市场上的结构性短缺问题。科技领域存在科研和经济“两张皮”痼疾,我国理工类论文数量世界第一、专利数量世界第一,但未实现科技创新能力世界第一,总体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所谓“成果”大量停留在纸面上,没有或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人才评价方面,“破四唯”尚未得到完全破解,尤其是“唯论文”仍有大量市场,高校院所人事人才管理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人才创新活力的束缚也依然存在。当前,我国人才队伍建设与人才工作推进方式与建设世界重要科学中心和人才高地的战略目标还不完全适应。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就是要找准这些突出问题,在系统集成的基础上进行“靶向治疗”、对症下药。

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逻辑和着眼点

首先,推动教育科技人才改革协同布局。例如,通过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分类推进高校改革,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加强拔尖人才培养。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强化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前瞻性、引领性布局,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通过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等,形成前后衔接的一体化、链条化改革工作布局。

其次,推动教育科技人才关键点位破题。例如,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鼓励国外高水平理工类大学来华合作办学。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础研究比重;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以创新创造为导向,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健全保障科研人员专心科研制度;深化东中西部人才协作;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等,来推动一些有利于形成点线面改革扩散、延伸效应的问题导向举措、制度新供给。

再次,推动教育科技人才改革服务国家战略落地。完善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建设战略布局,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增强国家战略宏观引导、统筹协调功能,为以“三位一体”改革推动国家重大战略深度融合提供机制保障。

(作者为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人才理论与技术研究室主任,中国人才研究会副秘书长)

[国家社科重大课题“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关键问题研究”(22ZDA037)阶段成果]

(本文刊发《中国人才》杂志于2024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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