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作为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技能人才的培养是关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程。组织部门作为党管人才的践行者、推动者,要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其搭建成长的平台、施展的舞台、激励的奖台,奋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
架培养之梯,搭好提升技能的平台
聚焦高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全方位、全链条体系,创新培养模式,加大培养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厚植高技能人才成长沃土。
树牢“全域人才”培养意识,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工作总体布局,构建“政策引领、机制驱动、评价护航、激励催发”的培养体系,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一体谋划,统筹推进,打造“上下到底、纵横到边”的齐抓共管、协同联动工作新局面。
深化“工学交替”培养模式,发挥企业为主体、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支持相结合的多方合作效用,依托企业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等载体,定制针对性“课程表”,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探索企业新型学徒制,让身怀绝技的“老师傅”结对帮带新入职“小学徒”,实现“招工即招生、车间即课堂、所学即所用”。
加强“以赛促学”培养举措,建立“培训、练兵、比武、晋级”四位一体的职业技能发展路径,大力扶持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举办职业技能大赛,为有绝招、绝技、绝活的高技能人才授予荣誉称号,充分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作用,鼓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架使用之梯,搭好施展技能的舞台
坚持“以用为本”,深化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改革创新,敢于放权,大胆使用,激活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一池活水”。
强化“以产兴才”导向,实施“制造业技能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围绕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大力培养使用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重点支持“智改数转”、数字经济等领域引才育才用才,鼓励技能人才参与“揭榜领题”以及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深化“产才融合”发展。
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引导企业建立技能水平与薪酬等级挂钩制度,设立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带徒津贴等,鼓励企业职务晋升和工资分配向生产一线的紧缺高技能人才倾斜,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实行特岗特酬。完善“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多要素参与薪酬分配制度,实行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让技能人才“苦”中有甜头、干事有劲头。
畅通人才发展路径,建立尊重创新、重视技能的人才使用机制,破除技能人才晋升“天花板”,抓好国家“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执行落实,着力拓宽高技能人才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流动渠道。引导企业探索试行共享用工,鼓励技能人才通过兼职、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合作等方式更好发挥作用,打造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立交桥”。
架评价之梯,搭好崇尚技能的奖台
注重对优秀技能人才加强评价激励,全面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工匠”的社会氛围,真正让高技能人才有干劲、有奔头、有收获。
树立正确价值导向,摒弃重“塔尖”轻“塔基”、厚“高精尖缺”薄“技能人才”的思想,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确定、直接认定为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优先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健全评价认定体系,构建“问东家、问专家、问大家”三维评估认定体系,彰显企业认可、同行认可、市场认可导向。鼓励支持企业探索开展“自主设置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岗位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式”技能等级认定,实行技能人才差别化评价、动态化跟踪、灵活化考核,形成“优胜劣汰、能上能下、有进有出”的评估管理机制。
强化奖励激励措施,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育奖励”专项资金,加大高技能人才评价评比、表彰奖励力度,每年组织开展“海安名匠”“岗位能手”“金牌员工”等评选活动。积极宣传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典型事迹,优先推荐高技能人才参评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提高推选高技能人才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比例,让技能人才充分赢得社会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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