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等8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旨在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创新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落实的经验,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科技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培育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至关重要。”科技部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本次试点聚焦“四个面向”,围绕国家科技任务用好、用活人才,以“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为着力点,致力于按照创新活动类型,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本次试点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科技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在加强对科技人才科学精神、学术道德等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4类创新活动部署试点任务。
本次试点单位和地方包括: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等12家科研院所,清华大学等9家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附属机构,以及上海等6个科研单位相对集中、承担国家任务较多、具备较好基础的地方。
根据试点工作安排,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和试点地方建立了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跟踪推进和验收评估,做到边试点、边总结、边提升,为形成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制度积累经验、探索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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