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全国公务员工作座谈会发言摘登
抓实抓好公务员队伍源头工程 着力提升考录工作科学化水平
上海市委组织部
公务员考录是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源头工程,事关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上海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部署,聚焦党和国家重大战略,积极探索实践、着力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考录工作,为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提供源头活水。
突出政治标准,严把公务员队伍入口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融入公务员考录各方面全过程,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挡在门外。一是考试环节考准考实。笔试面试加大对党的创新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等方面的测查力度,重点测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用以指导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考察环节做深做细。制定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政治考察标准,压实政治考察责任,注重发挥考生所在学校、单位党组织的政治把关作用,认真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三是其他环节用足用好。设置职位资格条件时对重要敏感岗位明确政治面貌要求。资格审查时依托征信平台对考生诚信情况进行统一筛查,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按照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试用期间对新录用人员严格管理,重点观察在实际工作和重大考验中的表现,政治素质差的取消录用。
服务中心大局,为事业发展延揽优秀人才。按照党中央对上海发展的战略定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上海的“三大任务、一大平台”,聚焦强化“四大功能”、深化“五个中心”建设等对党政人才的需求,分类分级综合施策,推进精准科学考录。十年来共招录公务员4.4万人,持续为各级机关补充新鲜血液。一是健全完善统一招录。结合实际优化“先笔试后职位报名”“一考两录”的公务员招录模式,并细分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等专业类别,根据不同类别特点分别命制试题,适应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需要增加体能测评和心理测评,提高考试测评的针对性。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招录。针对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实行单独招录,探索特警、非通用语等紧缺人才专项招录,优化考录程序,突出专业能力测查。开展专项招录60多次,招录7000余人,较好满足了相关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三是切实加强基层招录。统筹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大高校毕业生招录力度,主要充实到基层机关。持续开展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2013年以来共招录900余人,引导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在坚持公务员考录进人主渠道的同时,进一步畅通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渠道,为党政机关调任补充专业人才,优化队伍结构。
坚持守正创新,确保考录工作公平公正。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保证考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维护公平正义。一是加强规范管理。认真落实公务员录用各项制度规定,细化政策措施,使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突出笔试考务等重点环节,紧盯命审题人员和面试考官等关键岗位,严密机制、严明纪律,坚决防止影响公平公正的情况发生。抓好考录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每年开展业务培训、警示教育,提升工作能力,增强法纪意识。二是加强科技赋能。完善公务员考录管理系统,实现从报名到录用审批的全流程管理功能,做到信息发布及时透明、过程管理有迹可循。与市大数据中心数字资源有效衔接,建立考生考试行为记录库,帮助招录机关全面掌握考生信息。三是加强协同配合。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会同人社部门建立经信、教育、公安、卫健、保密等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多措并举、合力保障考试实施,防范化解考试安全风险。协调纪委监委、人大、政协、工会、妇联等组成特邀监督员队伍,加强对考录工作的监督巡查。
聚焦落实国家重大战略 以高质量考核推动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委组织部
近年来,山东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在全国工作大局中的定位,聚焦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不断改进完善公务员考核工作,以高质量考核助推国家重大战略在齐鲁大地落地见效。
系统构建考核体系,以考核导向引领发展导向。2021年以来,省委紧紧围绕实施国家重大战略、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坚持考人与考事相结合,构建涵盖16个市和省直部门、事业单位、高校、企业、开发区6类主体的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跟进完善公务员考核工作,引导各级机关公务员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一体推进,成立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全年考核方案、年度考核结果运用等重要事项,省委组织部牵头抓总,省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构建起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公务员考核“一盘棋”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坚持分类施策,突出对标争优、分组分类,16个市分为3组考核,济南、青岛对标全国副省级城市比高低,其他14个市组间动态调整,省直机关“一个单位一张清单”,实施差异化考核。在此基础上,区分省市县乡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特点,分级分类优化配套考核方案,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考核模式。坚持衔接贯通,把重大战略重点任务分解细化,将公务员考核作为考核体系的基础性环节,通过定期评价、即时反馈,加强过程管理,形成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的工作合力。
统筹开展专项考核,以关键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坚持靶向发力、点面结合,重大战略重点任务推进到哪里,专项考核就跟进到哪里。瞄准“关键事”,紧盯关系全局的大事难事,精心选取攻坚性、带动性强的重点任务作为考核指标。近年来,省市两级先后选择黄河口国家公园创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建设等76项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考核。瞄准“关键人”,厘清重大战略重点任务考核指标链条,责任链上承担主要任务的公务员均纳入相应专项考核。选取4个沿黄市和5个省直部门开展黄河国家战略专项考核试点,将1970名公务员纳入考核范围,使其找准职责定位和目标任务。瞄准“关键点”,将专项考核与督察督办、调度指导等工作融为一体,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灵活多样的机动考核。围绕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将济南市55个责任单位的公务员考核嵌入其中,分节点开展专项考核,助推重点任务高质高效完成,今年上半年起步区投资完成全年计划的79.9%。
全面推动绩考融合,以精准考核激励担当作为。扎实开展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推进绩效管理与平时考核深度融合,引导广大公务员在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中当先锋、打头阵。着力健全细化分解、一贯到底的任务落实机制,把部门指标层层分解到人,推动组织绩效、个人绩效有效挂钩。选择全省交通系统上下联动开展试点,将交通强国省域示范区建设重点任务,分解到省市县三级,以全员考核、任务量化促合力攻坚。着力健全简便易行、科学高效的考核评价机制,针对基层公务员考核量化难等问题,省市两级组织部门开展蹲点调研,在滨州市乡镇(街道)全面推开“一事一评”绩效管理。根据镇街工作特点,区分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常规工作,精准量化、即时评价、实时公开,把考核重心落到每一件具体事上,推动基层工作事事能落地、见成效。着力健全考用结合、导向鲜明的结果运用机制,将落实重大战略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挂钩,综合绩效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相应提高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搞平衡照顾,做到干得好的考得好、考得好的用得好,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见贤思齐、奋勇争先的积极性创造性。
完善奖励机制 强化典型示范 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完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机制的重要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国之大者”,推动公务员奖励工作提质增效,激励广大公务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广泛发现选树,树立鲜明导向。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重大使命,为湖北各项工作提供了总遵循。省委牢记总书记嘱托,注重以先进典型引领广大公务员真抓实干。突出大战大考选树先进典型。把重大斗争一线作为检验政治忠诚和斗争精神的重要战场,推选在疫情防控、防汛抗洪应急中表现优秀的公务员获得各级表彰奖励,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战略部署中实绩突出的50名个人、20个集体记一等功。重视面向基层挖掘先进典型。注重把扎根基层、履职尽责的公务员作为选树对象,武汉市连续8年评选表现突出的“百佳公务员”,其中来自基层一线的占78%;谷城县每季度组织群众推荐评选身边的公务员等先进典型。针对先进典型“评时难选、奖时现找”现象,指导市县建立先进典型储备库,形成“蓄水池”。武穴市将200余名表现优秀的公务员纳入储备库,确保先进典型推荐遴选质量。
强化跟踪管理,补齐工作链条。先进典型既要选得出、评得准,又要管得好、立得住。对全国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进行全员培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课主课,引导大家带头深学细悟、身体力行。在恩施州举办全省先进典型政治理论培训,学习张富清同志先进事迹,坚定“走总书记指引的路、做人民满意的事”的人生追求。建立联系走访和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受到表彰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个人和集体代表座谈交流、提出希望,组织部门专人负责定期联系,重要节假日发出廉政提示。探索组织部门定期逐级上报先进典型管理情况,了解掌握学习工作表现。同时,落实待遇保障,加强心理关怀,体现组织关爱。
加强典型宣传,促进崇德向善。面向社会群众,积极探索先进典型事迹“从机关走向社会、从荧屏走入日常”的宣传路径,向社会传播正能量,让群众感到榜样就在身边。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利用公园公共设施举办“榜样的力量”展览,常态化宣传展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先进典型事迹。南漳县打造先进楷模文化长廊,集中展示各行各业先进模范事迹。探索在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及其他公共服务机构设置先进典型事迹展示牌(窗口),既展示先进典型形象,又连通服务群众渠道。以全国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为对象,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推出“让人民满意”系列短视频,开设“公务员风采”等公众号,让宣传工作更加立体生动。
突出示范效应,发挥典型作用。先进典型是有形的正能量、鲜活的价值观,强化精神引领、典型示范,才能实现“表彰一个人,带动千百人”。鼓励先进典型担重担难。实施“揭榜挂帅、领题攻坚”行动,引导先进典型发挥业务强、作风实的示范作用,在攻坚克难中当先锋。创建先进典型工作室(站)。以“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名义,在公安、司法、残联等系统基层单位命名建立工作室(站)。武汉市江岸区公安分局“许奎工作站”探索形成了“破小案、惠民生”的鲜明特色。鄂州市残联“苏柳英工作站”8年来带动成立400余个志愿服务小组,成为志愿服务的亮丽名片。推行先进典型结对帮带。把先进典型作为培养引领年轻公务员成长的“优质师资”,开展“青蓝结对·导师帮带”,“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均结对帮带年轻公务员3—5名。今年6月,组织全省147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作为领誓人,带领新入职的公务员集体向宪法宣誓。大家表示,先进典型就是成长进步的标杆,要像他们那样对党绝对忠诚、一生服务人民,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树牢基层导向 优化选育管用 努力锻造堪当重任的基层公务员队伍
甘肃省委组织部
近年来,甘肃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落实总书记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执政重在基层、工作倾斜基层、关爱聚焦基层,着力打造政治过硬、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基层执政骨干。
坚持重视基层,着力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一是招录向一线倾斜。围绕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大任务,5年来共招录基层公务员1.07万名、占招录总数的70.2%。对乡镇(街道)空编缺员实行应招尽招,今年为县乡机关招录公务员3666人、占全省招录总数的79.6%,比上年增长104%;招录应届毕业生2299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1983人、占86%。严格落实新录用乡镇公务员5年服务期等制度,将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作为公开遴选必备条件,确保基层公务员队伍相对稳定。二是培训为一线服务。集中全省优质资源,在省级层面对基层新录用公务员全覆盖进行初任培训,每3年对乡镇党委书记轮训一遍,近5年每年在线培训基层公务员15万人次。注重开展实战化培训,今年围绕县域经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14个专题,赴发达地区举办培训班80多期、培训4000多人。三是干部在一线锻炼。把在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作为公务员培养的重要途径,2021年以来选派优秀公务员挂任县区党政班子成员,从涉藏州县和有关市县选派优秀年轻公务员进行双向挂职。从县区以下机关选派公务员到发达地区培养锻炼,帮助他们开阔视野、增长才干。
树好导向激励基层,着力增强担当作为内生动力。一是让干成事的有更大平台。坚持以发展论英雄、以实绩论功过,大力选拔在基层一线扛硬活、打硬仗、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公务员,2021年以来先后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一线提拔公务员1822名,全省58个脱贫县党政正职有63人得到提拔重用;现任市州党政班子中,有县区党政正职经历的占28.8%;县区党政正职中,有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经历的占54%。二是让踏实干的有成长空间。充分用好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让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公务员优先晋升职级,乡镇机关共8200多人晋升一至四级主任科员。三是让干得好的有荣誉褒奖。加强和改进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坚持领导班子差异化考核、正副职分类评价,考准考实工作实绩,将乡镇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5%,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大表彰和及时奖励力度,去年受表彰的10名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5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中,6名个人、4个集体来自县以下机关;2021年以来全省奖励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中,86%来自基层。
用心用情关爱基层,着力营造安心安业良好环境。一是持续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多渠道投入加大“五小”设施和乡镇周转房建设力度,全省“五小”设施建设覆盖率达到99.3%,有周转房的乡镇达到73.1%。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乡镇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奖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二是多措并举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出台进一步关心关爱公务员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意见,提出19条具体措施,推动解决基层公务员两地分居、休假落实难、人文关怀不够等问题,受到一致好评。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整治,指导地方和部门清理解决资料缺失、“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等问题。三是扎实推进为基层松绑减负。明确规定上级部门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乡镇(街道)承担,全面规范基层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坚决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今年上半年省一级发文和召开会议数量分别同比减少9.5%、13%,省市两级“一票否决”和责任状事项均同比减少80%以上,为基层减负担、提效率、促实干。
高质量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律法规 提升公务员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
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实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结合实际完善制度规定,不断提升公务员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发展改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加强学习培训,深入领会公务员法律法规要求。委党组始终将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律法规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专门作出部署,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公务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公务员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重要要求。人事部门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创建“双周学习培训”平台等方式,对公务员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牢固树立依法依规管理理念,提高抓好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将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在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司处级干部任职培训等班次中设置专题课程,引导大家学习掌握、自觉遵守。
注重衔接配套,建立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立足发展改革事业,以公务员法律法规为基本遵循,结合机关实际建立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加强顶层谋划。印发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路径,对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和长远设计。制定专项制度。围绕工作目标和重点领域进行任务分解,相继出台公务员教育培训、年轻公务员培养、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等方面的11个专项制度。细化配套措施。围绕关键环节出台相关措施,在公务员选拔培养、管理监督、考核评价、激励关爱等方面制定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涵盖选育管用各环节的管理制度。
狠抓贯彻执行,确保公务员管理制度落实落地。探索建立制度执行机制,推进制度有效执行、精准落实。将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律法规情况纳入委党组内部巡视事项,近年来先后2次开展全面检视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尚未落地的管理举措督促加大推进力度。通过多种方式评估制度执行效果,比如,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情况专项调研,面向职级公务员开展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座谈交流,了解制度实施效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研究改进完善措施。多次到其他部委进行调研,吸收借鉴经验做法,建立委机关总结交流机制,不断提升公务员管理工作质量。
推进效能转化,努力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一是优化队伍结构。充分发挥考录主渠道作用,创新“一岗一套题”面试方式,近5年共招录公务员200余人。每年开展1—2次公务员大调研,对表现优秀的大胆使用,近年来机关干部平均年龄下降,“70后”正司级干部、“75后”副司级干部和“80后”正处级干部比例明显提高。二是强化培养历练。打造“周三大讲堂”“求是论坛”“发改书吧思享汇”等学习培训品牌,实施“一班一策”精准滴灌式培训;明确在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应当交流、满8年的必须交流,近5年新任职司级、处级干部绝大多数为交流任职;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公务员到艰苦地区以及改革前沿挂职锻炼,安排公务员到驻外使领馆常驻。三是加强严管厚爱。制定政治素质考察、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等实施办法,考准考实公务员综合表现。建立职业生涯荣誉激励体系,入职、职务提拔等重要节点开展宪法宣誓,重大任务结束及时进行表彰,退休时举办荣退仪式。严格公务员管理监督,促进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从严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
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夯基固本
司法部党组
司法部党组紧密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有力提升公务员队伍政治能力、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着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
以理论武装为根本,持续筑牢信仰之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部机关和全系统各类培训的首课、主课,实现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全覆盖,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促进公务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的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推动纳入干部教育体系,编写出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为广大公务员深入学习贯彻提供教材。在主题教育中坚持带好头、作表率、走好第一方阵,通过集体研讨示范领学、全员轮训扎实促学,形成入脑入心、知行合一的浓厚氛围,全系统公务员更加坚定了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更加坚定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信心。
以专业训练为重点,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坚持胸怀“国之大者”、服务中心大局,聚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任务落实落地开展培训。着眼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坚持每年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集中培训中央和地方法治部门省部级、厅局级干部以及县委书记,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着眼加强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队伍建设,落实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等规定,开展司法行政系统立法骨干培训、领导干部示范培训等,形成强业务先强队伍、抓队伍先抓队伍管理者的鲜明导向。着眼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展普法骨干专题培训、公职律师培训,分类开展法治督察、监狱管理、戒毒工作、行政复议等业务培训,党的十九大以来共举办106个班次,线上线下培训公务员55.6万人次,有力提升了队伍专业化水平。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更好增强培训效能。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创新培训方式,拓展培训领域,提高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水平。围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办法(试行)》和公务员对口培训计划,与中央组织部联合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采取“现场+视频”“线下集中+线上专题”方式,对有关部委和地方行政执法部门共37万余人进行培训,推动优质培训资源直达基层。围绕健全公检法司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同堂培训机制,推进司法权力规范运行。围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国家级法治人才库,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训培养力度,举办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涉外法律人才培训班。
以制度建设为保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新时代公务员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制度体系。推动以中央文件印发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对干部学法用法提出明确要求,促进广大公务员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制定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推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法治教育培训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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