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引领|展先进风采 聚奋进力量(三)
来源:中共随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三科      发布时间:2022-06-23 08:50:55

  杨红强,男,中共党员,现任随州市招商局对外联络科(市人民政府驻上海、深圳联络处)科长,曾被评为“2021年度随州市优化营商先进个人”,2019年至2021年因年度考核优秀,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近三年来,杨红强同志全心全意招商,节假日工作不停歇,以客商为家人,累计接待来自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客商500余人次;同时紧密联系长三角、珠三角等异地商会、客商资源,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平台作用,成功招引琅菱机械、上海曙腾、固德尔十万吨不饱和树脂项目等项目落户随州;2020年疫情期间,发动客商、商会捐款捐物,捐赠物资274笔,价值6000余万,2021年柳林洪灾中发动商会及会员捐赠物资近70万元;持续发扬金牌“店小二”精神,跟踪服务解决招引企业项目落地手续办理、营商环境、高管子女入学等问题,为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贡献招商力量。

  王洪琴,女,中共党员,现任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四级主任科员。2021年被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022年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进个人”,2019年至2021年度因年度考核优秀,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王洪琴同志立足岗位,踏实工作,勤勉尽责,积极进取,在数个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的锻炼中,践行了法院人的为民初心和责任担当。在民二庭、民一庭等一线业务部门担任法官助理时,细致耐心,公道正派,认真做好每一份文书送达、庭审笔录记录、案件报结案、文书上网等工作,经她送达的文书、记录的笔录均经过仔细核对,无一错漏;协助办理的案件,无一件缠访闹访事件发生。在督察室工作期间,吃苦耐劳,勇挑重担,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核查和参与审务督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肩负各类文字材料起草、汇总及沟通联络工作,协助办会26次,起草、汇总文字材料200余份,参与制定规章制度11项,严格按照“五个过硬”要求,聚焦“四项任务”,围绕“三个环节”,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整顿取得实效奠定基础。

  徐玫,女,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外办综合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曾荣获“随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获嘉奖6次,荣记个人“三等功”3次。

  徐玫同志从事办公室综合工作近20年,爱岗敬业、细致严谨;无论是组织活动还是开展外事接待任务,都力求追求完美。徐玫同志曾在凌晨的仓库完成寻根节布展,也常常在深夜的办公室挑灯奋战;曾多次因疫情防控需要关注入境来随人员行程动态而彻夜未眠;也曾在解决入境人员返乡难题中错过与家人的除夕团聚……在领导眼中,工作交给她,代表着放心;在同事眼中,业绩亮出来,代表着信服;在她自己眼中,工作交出去,代表着品牌。她用自己特有的细致和聪慧,在千头万绪的工作中书写着青春。 

  康辉,男,中共党员,现任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2019至2021年因年度考核优秀,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康辉同志在市住建局工作以来,先后从事勘察设计、建筑节能、党建、纪检、人事、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康辉同志政治素质高,乐于奉献,善于钻研,进入工作角色快,工作方法活,工作成绩突出,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市观摩,清廉机关建设被列为全市示范点,机关党建工作一直被市委评为“优胜单位”,机关党支部被评为建党百年“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被评为全省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称号,市住建局被湖北省委、湖北省政府授予“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彭峰,男,中共党员,现任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负责人。2020年被评为“随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2019至2021年因年度考核优秀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彭峰同志在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顾不上年迈的父母、幼小的孩子和身体的病痛,义无反顾奔赴抗疫一线,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值守隔离点、下沉社区,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检察技术信息部工作期间,全省政法机关信息化“1234”工程检察端建设项目启动,他带领全部门同志用三年时间完成政法信息化检察项目近百个信息化项目建设和使用。目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全面建设完成并稳定运行,多功能远程指挥中心高标准建成。政法协同办案平台检察端工作平稳高效运行,提供了可复制的随州经验,随州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全省试点单位,得到了省委政法委领导的高度肯定。

  宋长儒,男,中共党员,现任市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曾被市人民政府授予“普法先进个人”称号,2019至2021年因年度考核优秀,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宋长儒同志坚持提升能力为基,锤炼过硬业务素质。为更好履行市场监管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刻苦学习,2019年初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0年4月取得公职律师资格。近三年来多次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讲座,参与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活动,接受法律咨询服务上百次。坚持服务发展为要,践行包容审慎监管。连续三年在全市率先创新制定修订《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74类首次轻微违法实行免处,以警示教育进行纠正,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坚持底线思维为刚,严守法律纪律红线。对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严重、故意违法行为,严守职责,坚持原则,三年来对较严重的11件违法行为案件建议从重处罚,建议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件,其审核的230余件行政处罚案件无一件被复议、行政诉讼变更或者撤销。

  刘晓健,男,中共党员,现任随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曾荣获“随县县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2019年至2021年因年度考核优秀,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刘晓健同志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团结班子,工作敢抓敢管,能与群众打成一片,在干部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刘晓健同志善于做好新形势下法院政治工作,加强法官队伍管理,强化党建引领,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在干部任用工作中,任人为贤,模范执行组织人事工作制度;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做到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狠抓刑事审判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工作成绩突出,2017年2月,所分管的政治部被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2020年5月,分管的刑事工作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2021年6月,分管的党建工作被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评为“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冯明君,男,中共党员,现任随县澴潭镇人民政府一级主任科员,党政联席会成员,2019至2021年因年度考核优秀,荣记个人“三等功”。

  冯明君同志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政治立场,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三年来争取国家农改资金1.2亿元,新建和升级改造3个变电站,有效改善全镇弱电现象。多措并举抓好企业改制和教育安全,完成镇区13家集体企业转民营生产,化债3200万元,安置职工1160人,狠抓师德师风的教育,完善七所公立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事故隐患。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冯明君同志拖着病体坚守岗位,桥头卡口执勤40余天,为澴潭镇取得“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做出突出贡献。

     罗永安,男,现任广水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先后被授予“广水市先进工作者”、“广水市第三届模范公务员”和“随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9年至2021年因年度考核优秀,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罗永安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严格按照忠诚当担、勤奋务实、清正干净要求,在乡镇和安全生产监管等不同的岗位上自觉践行一名普通党员的初心使命。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以来,为各乡镇、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授课80余场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900余家次,督促整改安全隐患4800余处。2017年分管安全监管工作以来,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综合监管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得到明显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为广水市安全生产工作连续多年在随州市处于领先地位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冯强,男,中共党员,现任广水市公安局蔡河派出所所长、一级警长。2019至2021年因年度考核优秀,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冯强同志基层“扎根”16年,全身心投入到太平、蔡河工作中。2021年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的“找窟窿、堵窟窿、防透风”专项行动中,冯强同志带领全体民辅警,发动“一村一辅警”力量,及早谋划,及早布置,及早工作,在全局率先开展“找堵防”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做法,蔡河派出所在2021年被广水市政法委评为政法工作突出单位。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目标,努力实现辖区“发案少,秩序好,人民满意”,带领派出所全体民辅警,克难奋进,勇于进取,从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不断摸索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扎实开展各项公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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