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11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来源:随州日报      作者:张琴 黄刚桥 郭定方      发布时间:2019-08-05 15:11:47

  “举报人聂某某、邹某某因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犯诬告陷害罪,近期分别被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这次区纪委监委迅速查清事实,自己的问题得到澄清,诬陷者得到法律惩处,感觉一下子轻松了,感谢组织的关爱……”日前,曾都区洛阳镇党委书记解某谈起在清廉随州网上发布的澄清通报后深有感触地说。

  2018年7月,曾都区洛阳镇党委书记解某被举报存在利用职权克扣截留洛阳镇君子山村精准扶贫款,收受光伏工程好处费36万元,将2016年水毁工程救灾款账外运行设“小金库”的问题。举报人聂某某、邹某某利用投递举报信、在互联网上发布实名举报帖、到区委主要领导办公室上访等方式,持续缠访闹访,严重影响当事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接到信访举报后,曾都区纪委监委立即组成调查组,着手对举报者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证,调查组发现举报内容不属实,解某在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上述问题过程中,无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为此,该区纪委监委联合洛阳镇党委,向市纪委汇报核查情况,在清廉随州网上发布对解某等人的澄清通报,为其受到的不实检举进行澄清,消除负面影响。

  为防范类似问题发生,市纪委监委本着“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原则,对经调查核实反映不实的问题,不仅向反映问题的举报人及时答复调查情况,并根据问题的影响程度,采取当面告知、书面通知以及网上和会议通报等方式向被举报者反馈核查结果,予以澄清,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安心工作。同时,不断强化正面教育引导,鼓励群众依法举报、实名举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诬告陷害和恶意举报行为的发生。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探索建立针对恶意举报、诬告行为的惩处追究制度,增加恶意举报行为成本,同时对于恶意举报类典型案例,采取通报曝光的方式,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据悉,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反馈答复澄清、信访公开听证、发放正名通知书、网上通报曝光等形式,及时有效地为被不实举报的单位和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在全市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目前,市纪委监委共为11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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