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七姑店村7组土地纠纷一事,高城镇干部都知道是一个老大难题。
2002年9月,七姑店村为解决土地抛荒、农业税和“三提五统”无人缴纳问题,将7组无人耕种的130亩抛荒土地采取招标形式发包,最终由北郊办事处新春村村民郑某东中标,并缴纳了当年承包金。2003年1月,郑某东未经七姑店村同意将此承包合同转让给其弟郑某洪。2004年11月,7组原农户找村委会要田,承包方退还了19.4亩耕地。2005年,郑某洪以国家实行粮补惠民政策为由,当年只交合同款1000元,2006年交款500元,2007年开始拖欠不交。
由于承包方未交承包款,还领着退耕还林和粮补款,从而引起原农户不满,原农户要求村两委会解除承包合同,还地于农户。承包方则以国家取消农业税为由拒交承包款,还要追补种粮补贴。从此,双方开始不间断地上访,期间七姑店村两委会干部变换了七任,也多次进行了调解,但问题始终未得到根本性解决。
自开展访民情、议民事、解民难活动以来,高城镇要求全体干部密切联系群众,与所包村无缝对接,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调解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
今年5月9日,由镇纪委牵头,组织财政所、信访办等单位联合小组,在七姑店村召开7组土地遗留问题协调会。经过讨论协调,最终形成五点处理意见:一是尊重上届村两委会归还农户承包农田的处理意见;二是郑某洪承包的田地到期后返还于原7组农户;三是原7组农户户口迁出的,其田地归村集体所有;四是户口空挂到7组的原农户可以与现有承包户按照土地流转程序,经双方同意签字后办理耕地经营流转手续,也可以租赁给别人;五是对于新建改变土地用途的水库占用田地由7组住户相互协商解决。
目前,7组农户李承玉、李承奎、杨世保、杨世发、廖先升、程明兰等已先后到镇财政所办理了土地流转手续。至此,这件耗时17年之久的土地纠纷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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