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开创党组工作新局面
来源:共产党员网      作者:刘盼      发布时间:2019-04-22 09:26:05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在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相关新规定新要求的细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的转化、《条例》试行实践经验的固化上下功夫,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政治方向“不动摇”。“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党中央是大脑和中枢,党中央必须有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我们党的历史经验表明,凡是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得好,党的事业就兴旺发达;反之,党的事业就遭受挫折。党组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具有特殊地位,党组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这是党组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政治原则,也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党组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党章以及《条例》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本单位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聚焦重大问题,展现履职尽责“新作为”。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是党对各领域、各方面的非党组织实施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目前,全国从中央到县级共设有10.2万多个党组。从工作开展情况看,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从制度上加以解决,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党组承担什么职责、如何发挥领导作用,理解和执行还有一些偏差,有的党组对业务工作大包大揽、事无巨细都去抓,有的只管干部、业务工作不闻不问,有的错误地认为抓党建是党组工作的“副业”。此次修订的《条例》,正是回应时代对党组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改进和完善党组制度的重要创新成果。

  《条例》将党组讨论和决定的事项由原来的7项调整到12项,即: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制定拟订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中的重大事项;业务工作发展战略、重大部署和重大事项;重大改革事项;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事项;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重大思想动态的政治引导;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各级党组要聚焦职责使命,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本单位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坚持以党建统领全局,推动党建业务“一盘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如同“车之双轮”“鸟之双翼”,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实践中误区还不少,有的全力以赴地做好党建工作,却“眉毛胡子一把抓”,分不清主次、重点;有的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合二为一,时间久了,却分不清哪是党建、哪是专业;还有的主体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不强,缺乏开展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党建工作摆在次要位置,认为党建工作只要配合好中心工作就行了。

  这些实践误区经常使党建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大大降低了党建工作的效能,也使一些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针对这些实践误区,《条例》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加强纪律建设、抓好制度建设等8个方面,对党组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党组必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因此,各级党组要始终牢记一切业务工作皆有政治,始终从政治上认识、把握、检视、考量党建工作,切实做到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促党建,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从“你是你、我是我”变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进而变成“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实现党建与业务两手抓、两促进、两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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