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警示教育作为律己笃行的警钟
来源:网络      作者:李东剑 随县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4-05-27 10:36:38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5月24日,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举行,各级党组织要以身边人、身边事为“活教材”,以案明纪、以案促学、以案促改,及时帮助党员领导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以案明纪“检视自我”。“道私者乱,道法者治”,党规党纪如果“光学不用”,就会成为束之高阁的“无字书”。纵观典型案例中的“落马”的官员,都是经受过党规党纪教育,但仍然一步步走向违法乱纪的深渊,逐渐漠视党规法纪,肆意妄为,其根本原因是对党规党纪“口中过”,未在“心中留”。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要摒弃侥幸心理,党规党纪不仅要“口中过”更要“心中留”,做到“知行合一”,时刻对标对表,严守党纪、严格自律,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在遵规守纪上做标杆、做表率,做到“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
        以案促学“警示自我”。典型案例是学好党纪的“鲜活素材”,结合典型案例反面教材才能让党纪学习教育更加入木三分、入脑入心。要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方式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收看《零容忍》等反腐斗争纪录片,观摩警示教育基地中真实案例,在触目惊心的案件梳理中、痛心疾首的反思忏悔中、铁面无私的严肃查处中,进一步感受红色“高压线”,不断汲取经验教训,明辨违法违纪行为,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拧紧遵纪守法的“发条”,永葆拒腐防变、清正廉洁本色。
        以案促改“警醒自我”。“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塞其起弊之源”。以案促改是警示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一环。学习案例案情,目的是要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党员干部不能走马观花只看“故事情节”置身事外的“看客”,必须把自己摆进去,看看自我是否存在相同的苗头和倾向,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觉净化自己“生活圈”和“社交圈”,在“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要一视同仁,立“明规矩”破“潜规则”,时刻警惕来自各方面的“围猎”,不断净化政治灵魂,增强政治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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