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员干部要用好党规党纪这面“镜”、这把“尺”、这串“铃”,在“常照、常量、常摇”中涵养党性、严守底线、掸尘驱霾。
把党规党纪作为一面“镜”,在“常照”中涵养党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镜子,把自己、思想、工作摆进去,可以知不足、明差距、正衣冠。”“照镜”首先要“擦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党规党纪的“平面镜”,广大党员干部要紧抓条例重点,坚持原原本本学、新旧比较学、学用结合学,掌握条例主旨要义和对党员干部的新要求,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不断擦亮党规党纪的“平面镜”。“心如水之源,源清则流清,心正则事正”,党规党纪这面“镜子”要坚持常“照”,检查自己的言行举止与党纪要求相不“相符”、与条例精神相不“相悖”,不断在校正思想和方向中筑牢思想“堤坝”、把牢行为“航向”、提高党性“修养”。
把党规党纪作为一把“尺”,在“常量”中严守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知敬畏才能存戒惧,存戒惧才能守底线,党规党纪是“带电的高压线”,是党员干部的底线原则。如果党员丧失信仰、立场动摇,越过“红线”,触碰“高压线”,不仅个人会受到“惩治”,更损害了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因此,党员干部要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画清“警戒线”、立起“边界墙”、守好“安全区”,树立规矩意识、保持敬畏之心、规范行为举止,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面对党纪不敷衍、面对诱惑不心跳、面对歪风不气短,自觉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律底线。
把党规党纪作为一串“铃”,在“常摇”中掸尘驱霾。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共产党员网《警示教育》专栏中的各种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一再证明,漠视党规、党纪松弛是党内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根源,党员干部最终出“大”问题,往往是始于破坏“小”规矩。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开展好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党章党规印在脑海里,让党的纪律戒尺高悬心中,通过对标对表“自省”、警示自我“自醒”、力学笃行“自行”,在“政治关、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亲情关”上坚守初心使命,守住拒腐防变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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